南丰县河东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赣建丰招字【2023】第S-02号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南丰县洽湾镇。
2.工程总投资:总投资18942.53万元。本项目设计费用160万元(暂定价)作为公开招标最高限价,最终以预算评审价作为计费额计算收费基价。 3.服务周期:45日历天。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6. 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6.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计规模15000m3/d,分两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为7500㎡/d;工业污水系统设计规模10000m3/d,分两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为5000m3/d。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艺为“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改良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接触消毒池+出水井”;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工艺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及事故池+浮沉池+重金属捕捉池+水解酸化池+生物反应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消毒接触池+巴歇尔计量槽”。总用地面积508826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987552m2,建筑系数19.41%,建筑面积4790.49m2,容积率0.094。 6.2设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报价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等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初步设计内容。各专业初步设计图纸必须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并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深度的规定要求。 二、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同时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提供原件扫描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或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 (5)外埠来赣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规定,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查询的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的结果截图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 (7)提 供 投 标 单 位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 查 询 网 址 : http:// /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为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使用电子证照(书)的按照《关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使用电子证照(书)相关事宜的通知》(赣建招[2019]10 号文)规定执行。本工程投标单位如采用电子证照证书的,需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彩色扫描证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备注: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程序,投标申请人应提供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复印件的除外)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②开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所有证书证件或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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