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数据治理标准研究与应用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随着智能化项目的推进建设,业务系统也随着增加,各版块都生产了大量生产数据、业务数据和感知数据。数据分散在不同的系统或平台中,很难实现数据统一管理、数据质量无保障、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融合共享难、数据价值挖掘难等问题,当前急需在公司层面通过构建统一的一体化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集中数据存储、集中治理以及以业务为驱动的分析挖掘,促进数据共享共用,为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以及各类应用系统提供便捷、统一的数据服务。利用先进理念、先进技术和成熟产品,结合新疆公司的实际,接入相关单位版块数据,建设统一的数据资源中心,实现数据资源的统一规范化管理,研究并设计数据治理技术架构、数据标准规范,支撑业务应用,助推新疆公司数字化转型落地。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1)数据治理目标达到DCMM 3级(稳健级)。(2)形成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及管理办法,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制定数据管理制度体系;②数据安全管理体系;③数据管理流程体系;④数据标准规范体系。③构建数据资产管理平台。④构建统一数据服务平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项目内容:①数据治理范围,本次数据治理实施需满足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需求,相关数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生产区系统接入、(2)管理区系统接入。②数据治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数据治理整体规划、(2)一体化数据平台建设、(3)业务域(主题/专题)设计、(4)主数据实施、(5)数据采集服务、(6)数据标准制定及实施、(7)数据清洗服务、(8)数据开发服务、(9)数据质量管理、(10)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及编目服务、(11)指标体系设计及指标梳理服务、(12)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人要求。
2.1.3 项目总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0个月内完成全部研究开发内容并提交科学研究报告(计划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1月1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4年10月31日)。
2.1.4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1011号新疆能源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CMMI4级及以上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能源企业数据治理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能源企业数据治理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8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0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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