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大荔县农田排水(碱)西干沟恢复保护工程已由渭南市水务局以《关于大荔县农田排水(碱)西干沟恢复保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渭水发〔2022〕54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发展资金,资金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荔县农田排水(碱)西干沟恢复保护工程,依据渭南市水务局《关于大荔县农田排水(碱)西干沟恢复保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渭水发〔2023〕426号),划分为四个施工标项、两个监理标项,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施工Ⅰ标项、施工Ⅱ标项及监理Ⅰ标项。 施工Ⅰ标项:沟道清淤及整坡长度5328m(桩号0+000~0+156、0+965~2+337、2+593~6+393);高边坡段修建浆砌石挡墙长543m(桩号0+422~0+965);改建管涵1处(桩号0+666); 施工Ⅱ标项:沟道清淤及整坡2447m(桩号6+393~8+153、8+834~9+521);过村段修建生态连锁护坡长341m(桩号8+493~8+834);流泥段修建格宾石笼护坡长340m(桩号8+153~8+493); 监理Ⅰ标项:大荔县农田排水(碱)西干沟恢复保护工程施工Ⅰ、Ⅱ标项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凡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对以上标项中任意1个标项进行投标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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