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关于信州区万寿园建设项目现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第3条中涉及“专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现修改为:“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
2、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第6条中涉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招标文件说明事项中补充:本项目实行《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试行运用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赣建字〔2021〕11号)文件,采用房建市政工程报价承诺法(运用信用评价结果)。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特此澄清!
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