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1、2锅炉吹灰器日常检修及维护,现场每日考勤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检修部分负责#1、2机组锅炉除SCR反应区之外的所有类型吹灰系统的日常检修及维护工作,其中(单炉)主要设备包括锅炉炉膛的96个短吹、水平烟道和尾部竖井的62个长吹、空气预热器4台蒸汽吹灰器、低温省煤器8台蒸汽吹灰器;省煤器区域的18台激波吹灰器,包括激波吹灰系统的乙炔站。运行部分负责#1、2机组锅炉除SCR反应区之外的所有类型吹灰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监视及跟枪工作,其中包括锅炉受热面长吹系统、短吹系统、低温省煤器吹灰系统、空预器吹灰系统及激波吹灰系统,包括激波吹灰系统乙炔站乙炔瓶的更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暂定2023年12月22日至2025年6月14日(按照18个月进行报价),最后一个月按照实际服务天数进行据实结算。。
2.4服务地点:哈密市二道湖工业园区红星电厂生产现场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
3.2资格要求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至当日)(以合同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如长协类在此范围内也可))具有600MW(或以上)火电机组吹灰器维保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内容页、服务期限页、签署页等关键页,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绩中未载明机组容量,投标人应提供机组容量相关证明材料);
3.3资格要求3: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或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就此条做出相应承诺,安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至2023年10月17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至2023年10月1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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