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2024年生产运维已由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认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汽开区。
2.2机组容量:860MW。
2.3计划工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燃料设备运行维护(含保洁);燃料、灰硫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设备故障抢修、小型技改等工作。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200MW及以上规模机组/系统的检修维护或运行维护业绩,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合同相关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近3年内在1个及以上200MW及以上规模的机组/系统检修维护或运行维护担任经理或主要管理人员(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经历。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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