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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2024年火车煤底清运(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27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2024年火车煤底清运,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2024年火车煤底清运,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第三热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吉林省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沈路10577号。
2.3计划工期: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4招标范围:火车煤翻卸后车厢内部存煤清理、捆扎车门、轨道清理、清理后存煤运输到煤场等工作。
3.承包人的资格要求
3.1承包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承包人提供近3年(2020年0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业绩的起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均在此范围内)1个及以上煤底清运类似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含合同首页、合同时间为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
3.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4财务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承包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承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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