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能源院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本项目以宿州热电350MW超临界燃煤汽轮发电机组为基础,通过增加熔盐储热系统,在保证最大供热量的情况下调峰能力降低至30%额定发电负荷,当需要顶尖峰100%THA发电负荷运行时,由储热系统提供供热蒸汽,机组抽少量蒸汽为储热系统保温。
招标范围: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应包括招标人与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宿州热电基于熔盐储热的煤电灵活性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项目”中的全部设计工作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从现场勘察、可研报告完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试运行和质保期等各阶段现场技术服务),工作范围还包括设备采购规范书编制、设计联络会议及评审会议的承办、设计图纸文件的出版等。
服务日期:合同签订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后2年。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文件:
(1)至少具有 300MW 及以上等级燃煤电厂设计合同 (或EP、EPC合同中的设计部分)业绩 2 份;
(2) 至少具有 50MW 及以上等级光热电站设计合同(或EP、EPC合同中的设计部分)业绩1 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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