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气化粗细渣综合处置服务项目(长期) ,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业主年产6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现固废年产生量约50万吨,其中水煤浆气化粗渣21万吨、细渣17万吨(水分≥55%、水分中氯离子含量≥500 mg/L);锅炉炉渣、炉灰、石膏、污泥等12万吨;由于业主原有固废处置场将达到设计库容量,为了缓解公司废渣处理压力,将引进有处置能力的单位负责将气化粗细渣由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渣厂运输至自有处置场地,经处理后实现综合利用,不再返回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渣厂。
服务范围:负责业主气化粗细渣综合处置,气化粗细渣1年预估量38万吨,其中气化粗渣约21万吨,气化细渣约17万吨。
服务内容:
投标人负责装车、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气化粗细渣运输并进行合法合规处置;
投标人负气化渣运输及处置过程的安全、环保、清洁等涉外工作。
投标人运渣量需大于800吨/天。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止。
2.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产业园区。
2.5结算方式:按实际处置量与单价进行按月据实结算,气化粗细渣运输处置量以蒙大环保公司渣厂地磅称重为准。
2.6付款方式:投标人完成气化粗细渣综合处置服务后,提供结算价款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业主支付相应服务费。
2.7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
2.8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定前乙方支付¥5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行为,无息释放。乙方因违约、环保、安全等原因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须在7日内补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或合规填埋处置场的环评批复文件(提供环评批复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00 :00至2023年10月13日 10:00: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9月25日09:00 :00至2023年10月13日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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