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西来峰甲醇装置水权转让项目节水工程节水效果评估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2008年3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神华乌海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万吨甲醇项目取用水的复函》(内水资〔2008〕45号)对公司50万吨/年甲醇项目提出的取水意见是:由公司出资,对黄河巴音陶亥灌区及海勃湾新地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工程投资建设,将节余水量采取水权转让的方式供给国家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甲醇装置项目。该水权转让节水工程目前仍未通过核验,甲醇项目处于无证取水状态。为支撑项目核验,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水权转让项目节水工程的节水效果进行评估,并编制节水效果评估报告。
2.1.2招标范围:焦化公司50万t/a以焦炉煤气为原料低压合成甲醇装置水权转让项目节水工程开展节水效果评估。一是应通过现场查勘并结合工程实施各阶段技术资料、批复文件的方式对节水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复核;二是依据相关规范和设计参数,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分析计算工程的节水能力;三是要统计分析项目区工程实施前后的实际用水情况,分析工程实施后项目区实际节水效果;四是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节水效果评估报告;五是协助采购人协调水利部黄河管理委员会开展节水工程核验。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1.4服务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甲醇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水权交易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2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0-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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