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滕州滨湖一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管理咨询服务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华电枣庄
2.2项目规模:山东枣庄滕州滨湖200MW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场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滨湖镇境内,建设容量约为2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个月(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山东枣庄滕州滨湖一期200MW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准备(工程投资决策批复后至主体工程开工前为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实施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咨询服务等工作。本次工程管理咨询服务投标人派出人员将作为招标人的专业工程师纳入招标人的管理,投标人根据合同要求除完成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还要协助招标人完成包括项目施工准备、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合同履行、土建、安装、调试、分部及整套启动试运、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等方面所需的所有管理工作和管理咨询服务。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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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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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即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且投运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3项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服务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即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且投运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3项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服务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投运证明材料扫描件:业主单位盖章的的投运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或质量验收报告扫描件,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扫描件,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资格审查时,不提供投运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10.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0年-2022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9-22 17:27到2023-09-28 17:00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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