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金坛
金赛盐厂-天津长芦(2023.10-2024.9)盐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7282)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金坛市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盐金坛金赛盐厂-天津长芦(2023.10-2024.9)盐运输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中盐金坛金赛盐厂-天津长芦(2023.10-2024.9)盐运输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投标人须对标段(包)内所有2个分项进行投标并分别报价。评标将按2个分项的总报价进行。
1、金赛盐厂-天津长芦50kg包装盐(2023.10-2024.9;预计35柜,最高限价3200元/柜;
2、金赛盐厂-天津长芦吨袋包装盐(2023.10-2024.9);预计400柜,最高限价7000元/柜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一览表及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参与本项目业主单位物流运输的供应商,由于供应商原因中止合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食品类(海陆联运)业绩至少2个(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如有)、首页、运输货种、签字盖章页);
3.7 投标人须能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8 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 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 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上述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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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