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冶炼厂镍电解一车间余氯吸收系统大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进行
变更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
现对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镍冶炼厂镍电解一车间余氯吸收系统大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条款做如下变更:
1、将招标公告4.1条“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0日18 时00分前……”变更为“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2日18 时00分前……”。
2、将招标公告5.1条“
3、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项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变更为“2023年9月22日……”。
4、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项“投标人确认收到
5、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项“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23年9月20日18时00分,”变更为“2023年9月22日18时00分”。
其它条款仍执行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