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3-08-28
2、更正时间:2023年9月20日
3、原公告内容:因技术标暗标评标系统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标评审,项目做暂停处理。
更正为:按照最新“双盲”评审政策,重新制作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将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2023年10月07日09 时30分,在原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的保证金仍有效,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及时登录 (http:// /) 自主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答疑澄清文件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