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制造商投标的,应具备生产、销售标的物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代理商投标的,应具备销售、供应标的物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7
供应商资质能力评估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只针对已开展标的物;应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最新供应商资格预审结果)。
8
未列入暂停投标资格执行期名单的;未列入市场禁入执行期名单的。
(三)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不接受所投标主体设备(智能管理一体机)代理商投标;所投标主体设备(智能管理一体机)为进口设备的,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进行投标,同一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投标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按格式)。(进口设备投标的,以标的物近期的海关报关单为证明材料。) | 智能工器具库房成套装置及管理系统 |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确保采购产品符合国家要求。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 投标报名及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cs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