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高速2023年新建、改造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由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赣州交通控股集团 以赣市交控字【2023】9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赣州高速公路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
兴国南高速服务区污水处理系统提升改造项目,在兴国南高速服务区(西区)提升改造一座污水处理最大处理规模为40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
龙杨省界停车区一体化处理站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施项目,在龙杨省界停车区东西区各建设一座污水处理规模为200m3/d的污水处理站。
本次招标总建安费约350万元。
(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10)技术标准:污水经处理后排放的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要求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并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售价/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用户类型获取方式及系统操作请参阅 交易网( /)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提升交通项目招投标工作效能的通知》(赣交建管字〔2020〕20 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到达交易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评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 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因此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 6.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