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河北涿州热电扩建项目 2×1000MW 热电联产机组工程厂区桩基础施工 (B 标段) 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 公开招标 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河北涿州京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规划容量为 4×350MW 级机组,一期装机 规模为 2×350MW 间接空冷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本期工程在原有规划预留的 2×350MW 机组 的场地上,扩建 2×1000MW 间接空冷超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湿法脱硫、脱硝 装置。 本期工程计划于 2026 年左右建成投产,本期工程建成后,已达规划容量,不再考虑 扩建。
根据上部结构荷载需求及可研勘测结果,并结合电厂一期设计、施工经验综合分析,本 工程主要建(构)筑物地基拟采用桩基础。
本期工程桩型可与一期工程一致,即采用钻孔灌注桩,主厂房、烟囱、锅炉、热网站等 可采用桩径为 800mm 钻孔灌注桩,炉后及脱硫设施、转运站、封闭煤场、灰库、输煤栈桥等 基础采用桩径为 600mm 钻孔灌注桩。
招标范围:4#主厂房、 4#汽机基座、 4#锅炉基础、烟囱、 4#热网站、 4#主要辅机设备基 础、4#送风机房、4#电除尘器支架、4#引风机房、驱动间转运站及碎煤机室等、栈桥等、4# 圆形煤场系统、 4#圆形煤场堆煤区等建构筑物的桩基施工及与地基处理相关的土方。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10 日(暂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3 月 8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 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 内。
2、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
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1 项专业承包或总包合同中桩基单项合同 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基础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符合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合同,至少包含封面、买卖双方盖章签 字页、签订时间、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等材料扫描件。若合同无法体现桩基础施工部分 的合同金额的,应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截图等。
3、项目经理资格:
(1)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建筑工程专业)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应按标准执行,持证人打印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 写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并确保签字日期在证书的使用有效期内。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按证书 无效认定。
(2) 投标人应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10 月 10 日至今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 应为投标人。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 年 09 月 19 日 11 时 至 2023 年 09 月 25 日 17 时
提示: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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