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技楼物业管理项目,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北方公司电力科技楼建筑面积约12720.38平方米,主楼为九层框架结构,主楼有南、西两个出入口,该主楼西侧有一后院。主楼设有2部客梯,办公室47间、会议室 6间、多功能厅、综合球场等。一楼设有中控室(含安防监控、消防监控、配电室);楼内为挂式采暖。水泵房、排风泵、消防设备均在负一层地下室。主楼南门设有门岗,南门、后院入口为24小时值班。主楼内外均设有24个远红外摄像头。
2.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配置不少于17名物业服务人员、足够的工器具及低值易耗品,完成北方公司电力科技楼内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环境卫生保洁、安保服务、前台接待及会议服务、楼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修(含办公设施、水电暖、强、弱电等设备)、楼内公共区域绿植养护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169号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技楼。
2.4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有关部门认定的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且每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办公楼(或写字楼)物业服务项目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9月15日9:00时起至2023年9月22日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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