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蓄能电站施工通风系统设备采购(第三次)招标公告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境内,上库(坝)位于罗田县九资河镇大地坳村的平坦原山间盆地内,下库位于罗田县九资河镇天堂河二级电站坝址下游约4.17km处。电站距武汉市区直线距离约90km,距武汉道观河500kV变电站直线距离约90km,地理位置优越。电站装机容量1400MW(4×350MW),额定水头597m。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组成。电站建成后,主要供电湖北电网,承担湖北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计划2023年主体工程正式动工,2027年07月首台机组投产,2028年04月全部机组投产。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所需2套轴流风机、2台排风机及配套风带,详见下表;实际交货数量以工程实际需求为准。
序号 |
采购内容 |
型号 |
采购数量 |
1 |
轴流风机 |
功率 2 ×160kW |
1套 |
2 |
轴流风机 |
功率 2 ×90kW |
1套 |
3 |
排风机 |
功率 75kW |
2台 |
4 |
风带 |
风管Φ2.0m |
2300m |
5 |
风带 |
风管Φ1.8m |
2800m |
三、交货进度要求、地点及交货方式
交货进度要求:首批设备计划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具体交货时间、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交货方式:车板交货。(卸货由买方负责,卖方提供技术指导和专用起吊工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套且单台功率在90kW及以上隧道轴流风机设备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够充分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3)财务要求:近2年(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取得轴流风机生产企业的独家授权,代理商仅能代理一家轴流风机生产企业参与投标,轴流风机生产企业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4.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2日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