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湖工业股份 “智慧楼宇”试点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湖工业股份 “智慧楼宇”试点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SCIT-GN-QH20230822),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SCIT-GN-QH20230822
盐湖工业股份 “智慧楼宇”试点改造项目
工期:80个日历日
招标范围:本建筑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建筑层数地上八层,本次施工范围为2#办公楼的地上局部一层(一层茶歇区)、四层、五层;其中一层(茶歇区)建筑面积427.80平方米,四、五层建筑面积2002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801.3717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业绩至少1个;(证明文件:提供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需清晰体现业绩时间、承包范围)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应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证明文件:提供《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截图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财物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所承担的工程在近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详见格式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内容包含上述内容)
3.7.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新成立及成立时间不满审计报告要求年限的供应商可提供近三个月的基本
3.8.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3)项目经理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4)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登记册(施工企业)》完整内容。(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包括: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承诺书、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委托书、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情况、进青注册人员情况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登记情况)。
(5)项目经理资格: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
(6)其它:
1.需提供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按照青建法〔2011〕25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保证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1个工程项目且保持班子相对稳定的要求(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6日至2023年09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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