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边坡绿化及迹地恢复工程施工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
2.2 项目规模:
苏洼龙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河段四川巴塘县和西藏芒康县,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10级,其上游为巴塘梯级,下游与昌波梯级衔接。坝址距上游巴塘县城约79km,距下游得荣县城约159km;距成都约860km,距昆明约909km。库坝区左岸有竹(巴笼)茨(巫)县级公路通过,该公路与G318、G214相连,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苏洼龙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475m,库容6.38亿m3,多年平均径流量938m3/s,电站额定水头84m,设置4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4.26亿kWh(联合),年利用小时数为4522h(联合)。枢纽建筑物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右岸溢洪道、右岸泄洪放空洞(兼导流洞)、左岸引水系统、左岸地面厂房等建筑组成。电站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本招标项目合同工期分为施工期和养护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23年10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为2027年5月31日,养护期3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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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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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绿化及迹地恢复工程施工 |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绿化灌溉工程和养护工程三部分,但不限于: 一、绿化工程 绿化工程具体包括枢纽工程区绿化、交通设施区绿化、施工生产生活区绿化、弃渣场及表土堆存场区绿化和料场区绿化。 (1)枢纽工程区绿化包括溢洪道边坡、引水系统边坡、厂房后边坡绿化、坝顶绿化及上坝公路绿化; (2)交通设施区绿化包括场内永久道路补充绿化和临时道路植被恢复; (3)施工生产生活区绿化包括业主营地、鱼类增殖站补充绿化; (4)渣场及表土堆存场区绿化主要包括1号、2号、4号渣场边坡植被恢复和左岸表土堆存场植被恢复。 (5)料场区绿化主要包括萨里西料场终采平台及施工便道植被恢复。 二、绿化灌溉工程 溢洪道边坡、引水系统边坡及厂房后边坡绿化配套灌溉设施。 三、养护工程 针对本次招标涉及绿化工程的养护工作,养护期3年。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绿化工程业绩(已完工或正在承担的)。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2018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出具近半年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缴费证明专用章。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14 11:39到2023-09-21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13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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