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瑞昌市污水处理厂1.4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0月 11 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瑞国控城招字【2023】第163号
项目 预算金额:5470640.29元 最高限价:5470640.29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 求 瑞国控城招字【2023】第163号 瑞昌市污水处理厂1.4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二次) 1 项 5470640.29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50 天内,具体交货时间以甲方生产任务通知书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安全考核合格B证,建造师社保证明材料:开标前连续六个月,2023年4月至9月)(以上原件现场核查,打印的电子证书视同原件)。 3.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开标现场查询)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提供授权文件,现场核验原件) ④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意: 1、所有证明材料除特殊标志原件现场核查外,其余可使用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所有证明文件及承诺函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 年09月 13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下载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 年10月 11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公共媒介: 1、中国 2、江西省招标投标网 3、瑞昌市媒体公众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瑞昌市瑞祥新能源发展 地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瑞昌市建瑞工程咨询 地 联 系 电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