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5/23-SB-012)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空压机与空气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4年9月开始供货,以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空压机与空气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采购2台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套的空压机设备(即3台离心式空压机,4台螺杆式空压机)及空气后处理设备、储气罐(即3台压缩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4台鼓风热吸附式干燥器,3台仪表用储气罐,2台除灰用储气罐,1台检修用储气罐),包括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供货范围内的安装指导和调试运行指导、运行及维护的培训,配合性能验收试验工作等。; 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2台1800KW级及以上柴油发电机组本体及配套附件等供货、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指导、调试、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05/23-SB-01201 空压机与空气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500 CHDTDZ005/23-SB-01202 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空压机与空气后处理及储气罐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机组投运日期为准)至少1个600MW级及以上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配套的空压机设备投运业绩,业绩中需包含无油离心式空压机和微油螺杆式空压机(不含改造业绩)。 8.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空压机型式、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机组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业主单位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合同主要信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投运证明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空压机为国产品牌的,仅接受空压机制造商投标;空压机为进口品牌的,接受代理商投标(须提供空压机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且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指空压机、不包括其他配套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台容量为1800kW级及以上柴油发电机组设备投运业绩(以投运时间为准)。 8.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