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有效工期暂定122天,2023年09月30日至2024年04月30日(以招标方批准的开竣工日期为准或以技术规范为准或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主要包括行政办公楼、招待所、宿舍楼、材料库及检修楼的基础及结构部分,主要包括地基处理、各建筑物基础部分、基础防腐及各建筑物上部结构部分,具体施工项目及工程量具体以招标方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技术规范)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厂前区建筑结构工程 |
主要包括行政办公楼、招待所、宿舍楼、材料库及检修楼的地基处理、各建筑物基础部分、基础防腐及各建筑物上部结构部分等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厂前区建筑结构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不少于三项合同金额2800万元以上,10000m2以上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竣工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10.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竣工证明性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且验收签字、盖章齐全。
各业绩证明需随附提供有效的业主单位联系方式(如联系人、工作单位、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合同主要信息、未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投运证明材料均为无效业绩证明文件。
11.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的审计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9-12 09:43到2023-09-18 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或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