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 上海货运中心无锡南、苏州西货场新增平过道电动栏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TGCHDJL-2023-0631-GK)
上海局集团 上海货运中心无锡南、苏州西货场新增平过道电动栏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包人,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集团公司批复文件及文号:2023年技改项目调整单”,资金已落实。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 上海货运中心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 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工程内容
(1)项目地
2.2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发包形式。项目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经协商后可对项目造价作相应的调整。
(2)本项目由成交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 2.3 最高限价(含税9%):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 2.4 工期: 本项目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15日历天完成,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近年内铁路货场范围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并提供至少一份合同(复印件)(2019年至今);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并提供2022年或2021年的财务报告,经审计或会计机构或企业自身核查的有效的财务会计报告;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5)投标人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9)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0年01月0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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