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0-23016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台9000t自动化风电环锻法兰锻造液压机,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款项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为了充分利用全资子公司中国水电四局(福清)装备工程 (以下简称“福清公司”)设备及技术优势,拟规划法兰生产线。现阶段为满足法兰厂建项目的生产需求和风电产品的多样性,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1台9000t自动化风电环锻法兰锻造液压机。
2.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承担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生产、出厂前的检验、运输、交货、安装、调试以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工作。投标人应确保交货及时,并满足采购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自动化风电环锻法兰锻造液压机,具体规格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台) |
1 | 自动化风电环锻法兰锻造液压机 | 9000t | 1 |
4.交货时间:可以分批到货,整机2024年2月25日前完成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备料款,卖方开具合同总价全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货款:卖方整机设备制作完成,提交出厂验收报告、相关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书、双方人员在卖方现场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买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作为发货款。验收款:所有设备到买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的35%作为安装验收款。质量保证金: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满后支付质量保证金。本次付款形式为30%电汇、70%银行承兑(6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制造企业,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3.投标人2017年至今有公称压力5000t及以上的自由环锻锻造液压机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至少1台设备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其中:(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2017年至今所签署的合同或技术协议复印件关键页;(2)设备正常运行1年及以上的证明资料(使用单位出具的正常运行证明文件或者双方确认的验收报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