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除灰脱硫脱硝运行及日常检修维护,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次除灰、脱硫、脱硝专业生产运行及日常检修维护项目内容包括:一、生产运行:1、2号机组电除尘、脱硫系统、氨区(不含脱硝区域)、除灰系统(含输灰空压机)、脱硫公用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等范围内生产运行工作,生产运行为设备日常巡检、操作、调整及各项运行管理工作,运行工作为每天24小时四班三倒制。二、设备日常检修维护:1、2号机组电除尘、脱硫系统、脱硝系统(含氨区)、除灰系统(含输灰空压机、灰库、灰场管理站)、脱硫公用系统及废水处理系统等范围设备正常维护、临检、抢修、D级检修、公用系统维护、防腐(含管道、脱硫塔)等检修涉及的工作,包括上述区域内设备治理工作、技术监督、定期工作、设备(含本体、系统及电缆桥架、沟道、管道)卫生清扫等,CEMS维护不在本招标范围,招标方临时下达的各项工作及其它生产配合工作均列入工作范围,其他按照4.2、4.3(见技术协议)内容划分范围及界限。为保证设备和设施运行工作正常进行,辅机设备检修专用工具由投标方提供,若需向招标方借用的工器具,投标方可免费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或带离招标方生产现场,若有损坏和丢失应照价赔偿。运行操作工器具(对讲机、阀门扳手、氨气检漏仪)由招标方提供。(详见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服务期:计划2023年11月15日至2025年06月14日(服务期限19个月)
2.4服务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2.5付款方式:见合同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或以上)或具有电力施工工程总承包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格要求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文件载明的签署日期为准,如是长期服务协议,合同服务期涵盖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范围内也可)具有2个300MW或以上燃煤电厂脱硫专业生产运行合同业绩,且至少具有2个300MW或以上燃煤电厂脱硫专业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内容、服务期限、签署页等关键页,如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业绩中未载明机组内容,投标人应提供机组容量相关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资格要求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出现过重大及以上的质量或安全事故(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就此条做出相应承诺,安全承诺书见招标文件);
3.4 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26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26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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