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30791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 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工程及头蓬路-江东大道互通工程所需的粉煤灰、矿粉,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两部分,第一部分为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第二部分为头蓬路-江东大道互通工程项目,具体如下:
(一)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PPP+EPC项目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概况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起点为江东大道,起点桩号K6+520,实施终点为红十五线交叉口南侧,终点桩号K13+190.833(钱塘区与萧山区界位置),实施长度为6.671km。其中江东大道至艮山东路北侧采用主线隧道+地面道路形式,艮山东路北侧至红十五线采用主线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主线隧道长度约2280m/1座(暗埋段长度2028m,敞开段U槽长度252m),高架桥长度约4242.6m/1座,其余为主线桥隧过渡路基段;地面道路约6.46公里,其中桥梁约209.6m/5座。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主线为双向6车道,地面道路为双向6车道,地面道路标准宽度为35m。主线设计车速为80km/h,地面道路设计车速为60km/h。沿线设置互通立交1处,出入匝道口3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0.69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3.38亿元。
(二)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PPP+EPC项目头蓬路-江东大道互通工程项目概况
S211与江东大道枢纽互通立交东与南方向转向匝道(D、E 匝道),D 匝道为南向东定向匝道,E 匝道为东向南定向匝道,匝道全长约1.213公里,工程范围包括匝道范围内桥梁、照明、安全设施、绿化等。互通交叉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S211)和城市快速路(江东大道),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km/h,道路单向双车道匝道标准横断面,路基宽度 10m,构成为:0.5m 护栏+1m 硬路肩+2×3.5m 行车道+1m 硬路肩+0.5m 护栏。本项目建安费10125.53 万元。
2、招标范围:工程所需粉煤灰、矿粉及其相关的装、运和技术售后服务等。
3、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和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粉煤灰 | 二级灰 | 吨 | 48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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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矿粉 | SP5 | 吨 | 38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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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吨 | 86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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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设计图纸估算量,仅供招标报价参考,招标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规格、供货时间发生改变,采购量及采购规格也应相应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3年10月~预计2026年03月,跟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通知供应时间为准。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
6、质量标准或要求:
(1)粉煤灰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附录D掺合料粉煤灰Ⅱ级质量指标,烧失量≤5%。
拌制混凝土用粉煤灰的技术要求
名 称 | 粉煤灰等级质量指标 | ||
Ⅰ级 | Ⅱ级 | ||
细度(45μm 方孔筛筛余,%) | ≤12.0 | ≤30.0 | |
烧失量(%) | ≤5.0 | ≤8.0 | |
需水量比(%) | ≤95 | ≤105 | |
含水率(%) | ≤1.0 | ||
游离氧化钙(f-CaO)质量分数(%) | F类粉煤灰 | ≤1.0 | |
C类粉煤灰 | ≤4.0 | ||
三氧化硫(SO3 )质量分数(%) | ≤3.0 | ||
二氧化硅(SiO2)、三氧化二铝(Al2O3)和三氧化二铁(Fe2O3)总质量分数(%) | F类粉煤灰 | ≥70.0 | |
C类粉煤灰 | ≥50.0 | ||
密度(g/cm3 ) | ≤2.6 | ||
安定性(雷氏法)(mm) | C类粉煤灰 | ≤5.0 | |
强度活性指数(%) | ≥70.0 | ||
碱含量 | 按 Na2O+0.658K2O 计算,当粉煤灰应用中有碱含量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 ||
(2)矿粉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附录D掺合料S95质量指标,
矿粉的技术要求
名称 | 级别 | |||
S105 | S95 | S75 | ||
密度(g/cm 3 ) | ≥2.8 | |||
比表面积(m 2 /kg) | ≥500 | ≥400 | ≥300 | |
活性指数(%) | 7d | ≥95 | ≥70 | ≥55 |
28d | ≥105 | ≥95 | ≥75 | |
流动度比(%) | ≥95 | |||
初凝时间比(%) | ≤200 | |||
含水量(质量分数)(%) | ≤1.0 | |||
三氧化硫(质量分数)(%) | ≤4.0 | |||
氯离子(质量分数)(%) | ≤0.06 | |||
烧失量(质量分数)(%) | ≤1.0 | |||
不溶物(质量分数)(%) | ≤3.0 | |||
玻璃体含量(质量分数)(%) | ≥85 | |||
放射性 | I Ra ≤1.0 且 I γ ≤1.0 | |||
注:本表来源于《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2017)。 |
7、付款条件:本合同价款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采用公司供应链(期限为6个月)付款比例为当期应付材料货款的30%,乙方应对此予以接受。甲方30日内支付已挂账金额70%的材料款,90日内支付已挂账金额27%的材料款,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在挂账后的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滚动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已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13%,为一票制结算。
9、其他:本次为委托代理招标,为确保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和“三流一致”,本次集中采购由招标人采购确认招标结果,采购供应合同需与中电建路桥集团 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项目总承包部(以下称总承包部)签订执行,材料款由总承包部支付。如果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执行时,总承包部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及以上,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粉煤灰、矿粉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的粉煤灰、矿粉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粉煤灰、矿粉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13%,为一票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