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2×660MW机组输煤系统检修维护招标项目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
2.2 项目规模:2*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三年(开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10月1日,具体以后期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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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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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煤系统检修维护 |
项目范围内设备(在投标人承包期内因技改等原因增加的设备和系统)的检修、抢修、消缺、值班的一切工作;投标人负责招标人输煤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检修工作;燃料智能化系统及其附属设备的检修工作;参加输煤系统和燃料智能化系统范围内设备、设施的检查、调试、验收工作和其相应的备品备件的检查、验收工作,及按照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工作范围内设备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检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完善规章制度、规程、各类措施、记录台帐,服务期限三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方具有有效期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扫描件。
8.投标方需提供有效期以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方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并提供1项火力发电机组输煤系统检修维护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内容页的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招标内容页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数。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9-06 09:45到2023-09-13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10-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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