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军马场 5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营市河口区军马场 50 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新华丰鲁(东营) 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
2.2 项目概况:
东营军马场 500MW 光储一体化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500MW (交流),组件装机规模约 600MWp (直流),新建设 220kV 升压变电站一座,220kV 升压变电站建设 2 台主变压器, 本项目按容量 30%、时长 2 小时配置, 建设 150MW/300MWh 储能系统。电压等级设 220kV、35kV 两级电压,拟以一回 220kV 电压等级架空线路接入系统电网 500kV 海口变, 新建线路长度约 30km。最终接入方案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
本站主要拟采用单晶硅双面电池组件, 太阳能板固定式安装, 光伏支架采用固定式 支架,支架基础选用桩基础或条形基础。
光伏发电站共计 152 个箱逆变一体机, 分散布置在 152 处。箱逆变一体机采用钢筋 混凝土基础(C30),基础顶面标高根据场区洪涝水位确定。
220kV 升压站布置在孤岛镇, 占地面积约 2.7 万 m2,升压站场平标高需考虑防洪排 涝后确定。
项目站址地震设防烈度 7 度,抗震设计分组为第一组,设防地震加速度值为 0.15g。
升压站主要布置建筑物包括生产综合楼 1 座,生活楼 1 座,辅助用房;电气设备主 要布置有 220kVGIS 设备、 SVG 设备、主变压器、接地变、独立避雷针等。其余构筑物有
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等。
本项目配套新建储能系统 1 套,配置容量为 150MW/300MWh。储能系统由 60 个 2.5MW/5MWh 储能电池子系统组成。每套 2.5MW/5MWh 储能电池子系统由 1 个 40 英尺电池 舱和 1 个 20 英尺 PCS 变流升压一体舱组成。每套 2.5MW 变流升压一体舱接入 1 套 5MWh 储能电池舱,经变流升压至 35kV 后通过电缆接入新建 220kV 升压站 35kV 母线。
交通条件:东营军马场 500MW 光储一体化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孤岛镇境内。项 目场区离乡村道路较近,场地内地势平坦,交通便利。
2.3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孤岛镇。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 EPC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场、220kV 升压站、配 套储能系统、220kV 送出线路、接入系统配套工程(含对侧间隔扩建) 的勘察设计、设 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以及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与投产运行所必须的项目 管理, 工程保险, 工程质量检测, 试验及检查测试, 系统并网调试, 试运行, 消缺, 培 训, 验收(含各项专题, 阶段验收, 竣工验收等) 等为实现项目完整功能所涉及的相关 工作以及手续办理工作, 工器具及办公家具购置等生产准备, 建设期光伏场区租地和升 压站、储能系统等永久占地以及临建设施用地手续办理, 移交生产前维护, 移交生产及 资料归档, 性能质量测试及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工程建设全过程工作。具 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完成全容量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 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自2018 年 1 月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装机容量 100MW 及以上光伏发 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该业绩条件。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2)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自 2018 年 1 月至今担任过装机容量 100MW 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项 目经理;
(4)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
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近一年来不少于六个月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时间:2023 年 9 月 2 日 01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9 月 7 日 16 时止(北京时 间,下同)。
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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