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起重机械维保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煤制油分公司共有87台桥式起重机、328台电动葫芦。原起重机械维保合同将于2024年2月15日到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需委托专业单位对起重机及电动葫芦进行维护保养。
2.1.2招标范围:
(1)负责87台桥式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及故障处理工作,提供损坏配件并进行更换,确保起重机正常、安全运行;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做好起重机的月度、季度、年度定期检查、保养记录;配合招标方做好起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
(2)负责328台电动葫芦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工作,提供损坏配件并进行更换。
(3)安排3人在现场负责桥式起重机的日常巡检、维保、维修工作,如有抢修,应根据需要增加检修人员。
(4)本项目起重机械维保所需备件及材料由投标方负责,所列备件清单内的项目根据实际工作量由招标人据实结算,不在清单内备件材料视为易损件,由投标方免费提供,投标方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
(5)投标方至少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限额应以如下标准为下限:死亡、伤残人民币100万元/人;医疗费用人民币 20万元/人。
(6)其他要求详见技术附件。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3年。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1.合同期内每年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2.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但不超过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或合同约定的有效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合同执行,两者以先到为准)。
2.2.2项目实施地点: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B级及以上资质(老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安装、修理、改造许可(B级桥式、门式起重机及以上资质)(新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的起重机械维保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2 17: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
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