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 济南工务机械段清筛机加装轴温报警装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J-SBK-2023-9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 济南工务机械段清筛机加装轴温报警装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筛机加装轴温报警装置3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09505、09506、09507号清筛机各加装一套轴温报警装置,主要包括监测盒、接线盒和轴温传感器,并对轴温报警软件进行升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8.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对应业务项目,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8.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8.3投标人不存在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2020年2月-2021年1月未有“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记录;
8.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停业、歇业、待破产状态的企业参加投标;不接受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为同一人的形式,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接受代理商或代理公司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
8.7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任的企业法人(提供相关注册证明材料)。
8.8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提供良好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商业信誉。
8.9投标人应有大机设备整车生产厂或国铁集团监造部门开具的允许装车证明或技术审查证书。
8.10投标人应为大机设备整车生产厂或报价产品生产厂。
8.11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评标时,发现投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书面合同前,发现中标人违反前述资格要求和承诺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 /)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5日 15:00至2023年9月10日 17:00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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