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绥中公司2023年至2026年制粉系统煤粉管道治理施工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前所镇,南临渤海辽东湾,西临山海关,东接葫芦岛。境内有大秦、京秦、京山铁路通过,至大秦线终点站柳村站约40公里,至山海关站约23公里。
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锅炉为俄制ΠΠ-2650-25-545KТ型直流锅炉,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炉配备6台俄制 MBC-260 型辊式中速磨煤机、2台长春发电设备总厂MPS200HP型中速磨煤机。3、4号锅炉为DG3030/26.25-II1型直流锅炉,每台锅炉配备6台ZGM133G型中速磨煤机。
制粉系统长周期运行,磨煤机落煤管、出口粉管、膨胀节、弯头,一次风管路受冲刷、磨损较为严重、部分支吊架存在偏斜、弯曲、断裂,本项目计划对制粉系统煤粉管道、一次风管道磨损严重部分弯头、管道、金属膨胀节及损坏的支吊架进行修复或更换。
2.1.2招标范围:2023年至2026年制粉系统煤粉管道治理施工:1号、2号、3号、4号机组制粉系统煤粉管道、一次风管道磨损严重部分弯头、管道、金属膨胀节及损坏的支吊架修复或更换。
项目需要的消耗性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包括:焊材、气割气体等。检修使用焊机、施工工器具、施工人员防护用品、检修场地防护用的胶皮、防火毯、围栏等由投标人负责。脚手架及保温由招标人负责。备件领用厂内运输,旧件退库等辅助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1.3计划工期: 2023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设备检修或维护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1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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