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贵州华电播州区枫乐98MW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场区Ⅰ标段建筑安装工程
1.2采购人: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概况:播州区枫乐风电场工程(以下简称“枫乐风电场”)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乐山镇境内。播州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累计年平均气温14.9℃、无霜期291天、降雨量1035.7毫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播州区枫乐风电场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的枫香镇、乐山镇境内。风电场场址为不规则多边形,山体均大体呈东西走向。枫乐风电场中心距离播州区直线距离约27km,对外交通条件较好。本风场规划装机容量为98MW,安装15台单机容量为5560kW和3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一台风力发电机组对应一台变电单元的单元接线方式,共选用18台箱式变电站。集电线路拟选择采用架空线路+电缆直埋方式进行敷设。根据风电机组和变电站的分布位置走向,从技术经济性考虑,将18台风机分为4组。本工程新建4回35kV集电线路分别连接风电场内18台风机,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电缆直埋方式,集电线路全长约28.6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长约14.1km,双回架空线路1.1公里,单回电缆线路长度为13.4km。本工程与九阴山风电场项目共建一座110kV升压站,主变规模1×150MVA,110kV采用线变组接线,以1回110kV线路接入220kV下坝变的110kV母线侧,新建线路长约25km,导线截面为2*240mm2,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以接入系统批复为准。35kV采用单母线接线,35kV母线上设6回35kV集电线路进线。无功补偿按每段35kV母线配置一套容量为±45000kvar的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可实现-45~+45Mvar连续调节。
1.4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场区1#、2#、3#、4#、5#、6#、8#(共7台)风机基础(含锚栓组件安装)、风机吊装平台、箱变基础、箱变安装(含附件)、调试,风机至箱变联接电缆安装、试验;
2、1#、2#、3#、4#、5#、6#、8#箱变至杆塔(直接地埋进站的回线,以升压站围墙为界)35kv直埋段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含调试、交接性试验等);
3、施工/永久检修道路工程,场内道路改扩建工程,提供施工区域风机等大件运输期间牵引设备;
4、施工范围内的环保、水土保持治理工程,弃渣场租赁施工;
5、风电场内风机、箱变、电缆等接地施工(含材料采购);
6、按照风机/塔筒厂家要求选择的大件临时堆场的租赁、场平、协调等,满足大件堆存和运输要求;
7、本项目场外和场内所有“三杆五线”迁改,满足大件运输要求;
8、施工范围内的临时租地、长期租地、永久征地地上附着物、种、养物等补偿,拆迁或迁建,现场协调费用;临时用地征地补偿(含征地协调等各级政府工作经费等);因各项合规性手续办理原因发生的额外费用等;
9、风电场内35kv集电线路架空工程,架空线路方案以施工蓝图为准,包含土建、安装、材料设备采购、试验、调试、验收等全部任务,含土地青苗赔偿、林地补偿、地上附着物迁移以及占地补偿、跨越等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上塔电缆以接头为界(不含接头施工),下塔进站电缆以升压站围墙为界。
10、组织质量监检、验收等一切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费。
11、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响应人需无条件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要求施工。
12、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
13、完成为整体项目达标投产以及其他要求配合的工作等。
14、按环保、水保、安全“三同时”要求和获批的水土保持实施方案进行施工范围内的环保、水保治理工程,达到验收条件。
15、现场所需所有设备、材料的看管保护、成品看护、工程完工后的绿色植被恢复工程。
2.2计划工期:响应人必须保证在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本标采购范围的全部施工工作。采购人及响应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并调整具体工期。
2.3建设地点: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乐山镇、枫香镇境内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以及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5工期要求:
2023年9月15日前完成3#风机基础的浇筑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3#风机基础二次灌浆、基础回填、吊装平台修整(满足吊装要求);
2023年10月1日之前完成堆场至3#机位点的运输道路迁改及施工工作;满足风机塔筒等大件运输条件;
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3#风机至升压站集电线路施工及安装工作;
2024年3月30日前完成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6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标包。
2.7 其他补充:
(1)响应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按采购人、监理人、业主单位的要求,自行上报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产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等一切措施费用。
(2)响应人负责承担所有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工程保险费用。
(3)响应人负责承担临时设施、生产临建搭设、搭建工作及一切相关费用,并由响应人自行解决搭设场地(包括施工现场临时水电的接线、接管工作等)。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允许住宿、整体布置必须经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才能施工。
(4)响应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工作、负责配合所有设备的单体测试、调试及联动并网调试等工作。
(5)响应人负责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道路、临时道路、施工便道。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响应人自行踏勘并投标。
3.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承包商依法设立且其资质、财务、业绩、信誉、项目主要负责人等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响应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1.3业绩要求:完成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
3.1.4信誉要求: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与贵阳院没有法律纠纷。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要求:响应人拟派现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二 级 及以上职称,并附最近6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经理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 9月 8日17:00之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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