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综合智慧零碳电厂单元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0%资本金, 80%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和概述:江苏省宜兴市陶都科创中心项目现场。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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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计划工期/服务期 |
最高投标限价(万 元)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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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陶都科创中心低碳应用示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综合智慧零碳 电厂单元系统) |
完成宜兴陶都科创中 心低碳应用示范综合 智慧能源项目(综合 智慧零碳电厂单元系 统)项目的设计、采 购、施工。 |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10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15 日 |
464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2):
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从 2020 年 08 月 01 日至截标时间)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 个已完成的机电安装工程(需包含 中央空调系统)业绩。(以合同验收时间或完工证明时间为准,或其它可证明已完成的证明文件载明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 的复印件和有效 的用户证明(其中应包括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信誉:(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并在本投标单位注册执业。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条按照等同化原则进行要求)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9 月 3 日至 2023 年 9 月 11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