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2023年第三批箱式变压器设备集中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国华HG14海上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海域,工程装机容量为交流侧 1000MW,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通过技术与经济综合比较,光伏组件拟选用550Wp单晶硅光伏组件,组件数量总计2366000块,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301.3MWp,容配比为1.3。每8.13MWp 组成一个子阵,共160个子阵;每26块组件串联为1个光伏组串,每17~18路光伏组串汇入一台逆变器,每32台逆变器接入6300kVA箱变升压至66kV后接入附近陆上新建220kV光伏升压站,经升压站升压后用2×JNRLH1/LB20A-630/45出线接入附近的500kV垦东变电站,线路总长20.49km。
本次招标范围为158台(其中1台为抽检用)66kV、6.4MVA、三相、双绕组、铜线圈、无载调压、环保可降解绝缘油、自然油循环自冷却、低损耗的预装式箱式变电站成套装置(含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内部连接件、预制舱附属设施),保护测控装置和箱变监控后台,辅助设备及其它为保证预装式箱式变电站正常运行所必需的附属装置(含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各个内部连接件)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交货、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以及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工作。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 其他: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天开始进行首批设备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箱式变压器(额定容量≥6300kVA)的合同业绩2份(每份合同不少于20台),且均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投运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关键信息页至少包含设备数量、以及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等主要配件型号和主要技术参数内容)。
如合同扫描件不能含盖以上信息,还需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技术协议关键页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文件。
投运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若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额定容量≥6300kVA且额定电压≥35kV)预装式变电站或箱式变电站或组合式变压器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8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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