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及储能电站 2023 年-2028 年 维检技术服务委托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2.1 项目概况
泗县草庙二期风电场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境内,距县城约 22km。风电场 总装机容量 50MW,安装 10 台三一重能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 5MW;风电场新 建一座 110kV 汇流站, 安装 1 台容量为 50MVA 有载调压变压器, 以 1 回 110kV 架 空线接入泗县草庙一期风电场 110kV 升压站。泗县草庙二期风电场预计 2023 年11 月并网投产发电。
泗县凌风储能电站位于泗县草庙一期风电场旁,总容量为 38.5MW/38.5MWh, 由 5 个 5MW/5MWh 及 3 个 4.5MW/4.5MWh 储能单元并联组成, 安装 1 台容量为 40MVA 有载调压变压器,以 2 回 35kV 预埋电缆接入泗县草庙一期风电场升压站。泗县凌风储能电站预计 2023 年 11 月并网投产发电。
2.2 招标范围与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泗县汉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泗县草庙二期风电场及凌风储能电站的生产维检技术服务工作。
(1)中标单位安排 3 名满足泗县草庙二期风电场要求的生产维检技术服务 人员, 安排 2 名满足凌风储能电站要求的生产维检技术服务人员, 生产维检技术 服务人员须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电网调度资格证、登高证, 参与电场现场生产维检工作,生产维检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五年。
(2)中标单位必须明确各岗位人员薪酬待遇,中标单位按照招标人月度考评 结果发放维检技术服务人员用工服务费, 并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核心管理人员按“同标准、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实行等同化管理。
(3)中标单位需协助编制泗县草庙二期电场及凌风储能电站生产准备大纲 和生产准备工作计划, 协助建立和完善场站生产运营机构。负责配备生产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协助编制相关规章制度、规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备品备件及生产物资采购计划, 参与电场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与移交生产验收工作。
(4)负责泗县草庙二期风电场及凌风储能电站安全生产日常工作,规范电 场值班日志、报表、巡检记录、双票及定期工作台账, 配合做好涉网安检, 按要 求开展技术监督工作。负责电场及储能电站标准体系建设(含安健环建设)、经济运行、安全质量管理、设备维护管理、对标统计管理。
(5)运行监盘、参数调整及分析;故障处理、启停操作、电气倒闸操作; 电场设备巡视检查;电场设备定期轮换、试验(包含站内电气设备的年度预防性 试验及检修工作);编制统计报表并及时发送给相关人员和部门;开展发电运行分析和设备劣化状态分析并形成报告;站区及其设备卫生清扫。
(6)设备定期工作、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设备消缺维护等,并承担设备维护相应安全责任。
(7)参与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器具、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验 收和保管;参与完善生产现场设施、安全与生产标识;负责绘制与生产现场设备 相符的系统图册。管理范围内不含税小于 5000 元的物资(含备品备件)采购、 合同签订、运输、验收、结算、支付、保管、领用、发放等;现场协调设备厂家 进行缺陷处理等售后服务、质保期鉴定、质量验收;协助委托方进行尾工、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参加合同电场验收;协助委托方开展合同索赔谈判等工作。
(8)负责协助电场电力市场营销、综合后勤、综治维稳等工作,主要包括 配合委托方进行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协调,包括各种税费协调和优惠政策争取、 配合环评、水土保持评审工作、消防验收年检;公司营业执照年审、气象防雷检 测;参加当地政府部门、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以及工作检查的配合工作等;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等。
(9)泗县草庙风电场可供中标单位 4 间住宿房,可安排 8 人入住(需按照 电场宿舍定置标准统一管理),为便于食堂统一管理,中标单位运维人员与泗县 草庙风电场运维人员共用食堂, 中标单位需招聘一员厨师、一员保洁, 纳入食堂 管理, 中标单位运维人员按工作日均摊食堂每月实际发生费用, 向泗县草庙风电 场食堂缴纳伙食费。中标单位须配备一台四驱、2.0L 以上排量、使用期限未超过 3 年的现场车辆。
2.3 委托维检标准
2.3.1 维检委托标准与要求详见第四章“承包方的义务与责任 ”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2.4 委托年限
计划服务期限如下表(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泗县汉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泗县草庙二期风电场、凌风储能站 2023 年-2028 年度维检技术服务委托 管理服务 |
2023.8-2028.8 |
|
维检技术服务委托合同每年一签,若首年合同履行不达标(当年季度考评 累计达到两个 D 等),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签署第二年至第五年合同,若次年 合同履行不达标(当年季度考评累计达到两个 D 等),发包方有权不与承包方签署第三年至第五年合同,依次类推。
当年季度考评全部为 B 等,按中标合同价续签次年合同;当年季度考评累计2 个 D 等,发包方将终止与承包方续签次年度合同。
若维检服务期满一年后因发包方管理模式改变, 发包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 函告承包方终止维检技术服务合同, 维检技术服务费用按承包方实际维检时间进行结算,且双方不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2.5 招标方式
采用“总价承包 ”的招标方式, 总价承包费用包括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一切 成本、费用、税金、利润和风险等费用(详见第五章服务清单)。在合同执行期 间,无论发生何种变更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或政策变化、工作量变化、 项目增减等, 但不可抗力和非承包方原因引起合同项目终止的除外) ,承包方均 必须完全履行合同, 并不得要求调整合同价款。为此, 承包方应充分考虑并预见不得调整合同价款的全部风险,并在合同中费用中考虑风险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具备新能源管理服务、或新能源项目运行维护和相关技术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或具有同类型项目运行维护经验。
3.2.3 投标人应具备承修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
3.3 相关业绩:
投标单位近三年具有 1 个 50MW 及以上风电项目的运维业绩;具有 1 个 10MWh储能运维项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或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服务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无。
3.6 项目经理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 3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 社保证明),且已经服务 2 年;项目经理应有 3 年及以上新能源运维项目管理经验。
项目经理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7 主要人员:
3.7.1拟参与泗县草庙二期风电的主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应具备 3 年及以上新 能源维检管理及运行维护检修经验,辅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应具备 1 年及以上新 能源维检管理及运行维护检修经验,进场前均需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入场后取得电网调度资格证。
3.7.2拟参与凌风储能电站的主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应具备 2 年及以上储能维 检管理及运行维护检修经验,辅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应具备 1 年及以上储能维检 管理及运行维护检修经验,进场前均需取得高压电工作业证,入场后取得电网调度资格证 。
3.7.3 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对口,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3.7.4 中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的生产维检技术服务人员。维检技术服务 人员通过招标单位资质审查、安全技能测评、专业技术考核方可进场,进场后经过一个月实习验证,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
3.7.5 若中标单位 3 次及以上提供维检技术服务人员均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