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分公司吉林项目部综合业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置业公司东北分公司吉林项目部综合业务外包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置业东北分公司吉林项目部综合业务外委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为置业东北分公司吉林项目部综合业务外委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综合业务外委服务最低配置人数不得低于17人。
2.1.2招标范围: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2.1.2.1保洁业务服务范围:负责公区保洁工作;部分办公室保洁工作;车库保洁工作;所辖保洁区域的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卫生间每日不定时进行清洁,并补充纸巾、洗手液等消耗品;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会议室随时巡视、及时整理工作;负责节假日值班人员床上用品定期换洗工作;负责临时性卫生检查的清洁工作,保洁服务面积约2100.00平方米,根据实际工作量,最低配置人数不得少于2人。
2.1.2.2勤杂业务服务范围:负责餐具收集、清洗、消毒、分类、分档、存放、保管等工作;负责食堂和职工餐厅、客房等设备设施、地面、墙角、桌面、沙发、座椅、凳子、工作间等环境卫生清洁工作;负责餐厨垃圾的清运工作;根据菜肴品种和质量要求,负责摘菜、切配工作;负责每餐食品留样;负责餐厅就餐时的服务工作,要求衣冠整洁、端庄大方、笑容可掬、彬彬有礼;按照厨师长的工作要求落实厨房水、电、燃气安全监察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根据电力公司的特殊性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不定期参与倒班、值班为业主方提供服务工作。就餐人数350人/天,根据实际工作量,建议最低配置刷碗工不少于2人、勤杂工2人,服务员1人。服务人员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1.2.3驾驶业务服务范围:认真完成公司的派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人员指挥;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清洁工作;负责车辆使用状况的经常性检查;严禁酒后驾车,避免带病出车;负责车辆维修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车辆的定期年检;因工作特殊性,存在加班,异地出差等要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无条件服从领导交办的工作。目前有公务车辆3量,最低配置人数不得少于3人,要求具备符合要求的驾驶证件。
2.1.2.4秩序维护业务服务范围:负责维护办公楼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安全巡视、安全监控、值班保卫、门岗值守、人员登记、道路交通、车辆停放等秩序管理;负责办公楼区域内消防巡检、巡查以及楼内灭火器数量统计搬运;负责重大会议活动及外勤保障;负责协助甲方做好会议服务及外勤活动的组织实施,保障会议活动的正常开展;负责严格管理人员出入和携物出入管理,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和危险品的检查管理;负责桶装水、瓶装水的搬运工作;负责快递接收、搬运;负责防汛、防火、反恐防范的等工作;要求每班至少3人全天24小时在岗。根据实际工作量,最低配置人数不得少于7人。
2.1.3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5号国家能源集团吉林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内。
2.1.4服务期限:保洁业务、勤杂业务、驾驶业务服务期限为24个月,秩序维护业务服务期限为28个月,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根据每年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执行第二年合同,因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合同履行期间若因政策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采购人有权利在任何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费用。
本项目重要提示:(1)如因业主撤回委托不再交于置业东北分公司经营,本项目成交合同将发生终止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履行提前通知告知中标人义务,解除此项合同,但不承担中标人因本项目投入的相关成本费用,请投标人审慎投标,一旦投标默认为接受本提示。乙方应遵守双方合同权利义务规定,遵守供应商考评制度,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进行失信行为处置等规定。(2)如中标单位未能按照甲方要求人数进行上岗,甲方有权自行招聘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住宿费、社会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其他福利待遇等)。(3)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投标人中标后弃标的,招标人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并按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将其纳入失信处置名单。签约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约的,扣除合同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4)某标段中标供应商弃标时,招标人可以启用备选也可以重新招标;履约中合同供应商拒绝履约时,使用单位可申请启用另一标段中标人紧急服务,服务价格按照启用中标人的中标价格执行。(5)因本项目需求单位服务期限不一致,投标函中服务期限可填写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服务合同(合同范围须包含保洁服务)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与合同相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网站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周期)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业绩认定。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