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锡盟胜利能源项目部超市委托经营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置业公司山东公司锡盟胜利能源项目部超市委托经营服务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山东置业有限公司锡盟胜利能源项目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超市位于锡林西大街 25 号胜利能源办公楼负一层职工餐厅旁面积约 40 ㎡房屋、矿区食堂旁边面积约 50 ㎡房屋及锡林大街东段胜利电厂院内办公楼附属一楼职工餐厅旁面积约19㎡房屋,负责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为满足职工日常需求现对超市委托经营进行公开招标。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包含预包装食品类、奶制品类、清洁日用品类、米面粮油干调类等,严禁含烟酒高档礼品。固定服务管理费5%(最终结算总价以当月销售流水含税总金额95%支付)中标金额为暂估总金额,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2.1.3服务期限:1年。
2.1.4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日的 08:00 时至 19:00 时,法定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的开放时间,经双方协商后适当调整。
2.1.5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西大街 25 号胜利能源办公楼负一层职工餐厅旁面积约 40 ㎡房屋、矿区食堂旁边面积约 50 ㎡房屋及锡林大街东段胜利电厂院内办公楼附属一楼职工餐厅旁面积约19㎡房屋。
本项目重要提示:
(1)项目终止风险提示:如因业主撤回委托不再交于山东置业公司经营,本项目成交合同将发生终止的风险,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履行提前通知告知中标人义务,解除此项合同,但不承担中标人因本项目投入的相关成本费用,请投标人审慎投标,一旦投标默认为接受本提示。乙方应遵守双方合同权利义务规定,遵守供应商考评制度,年度考评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利提前终止合同并进行失信行为处置等规定。(2)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投标人中标后弃标的,招标人将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归招标人所有,并按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将其纳入失信处置名单。签约后,以各种理由拒绝履约的,扣除合同保证金。(3)由于该项目地理位置偏远,运输过程时间较长,对货源的新鲜度及存储能力要求比较高,有意向投标人可以自行勘察现场周围环境。(4)中标人如因未了解现场,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导致弃标或单方面解除合同,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对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置的权利。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机关网站查询截图)。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其一即可):
(1)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的超市经营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1张与合同相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及发票对应的网站查询截图。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周期)、服务范围、合同金额等信息,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发票监制章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业绩认定。
(2)若投标人为连锁超市,投标人须具有至少2个在营业超市(连锁形式)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在营业超市的国家或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食品经营许可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须至少包含名称、经营场所、经营项目、有效期(有效期须至投标截止日之后)等信息,且在营业超市经营者名称中的公司名称需与投标人公司名称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示例: (北京)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食品经营许可查询截图中的在营业超市经营者名称可以为:
(1) (北京)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 (北京)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店;
(3) (北京)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店;
(4) (北京)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分公司;
(5) (北京)综合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其他形式。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超市经营承诺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9-01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