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厂一、二厂输水系统安全鉴定项目招标公告
华安水电厂一、二厂输水系统安全鉴定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
2.2.项目规模:一厂压力隧洞长约2952m,二厂压力隧洞长约7126.62m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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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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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二厂输水系统安全鉴定 |
根据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水工隧洞安全鉴定规程》(SL/T 790-2020)规定开展一厂、二厂压力隧洞流道及支洞堵头(已全部用钢筋混凝土堵死)等建筑物进行现状调查、安全检测、安全复核、安全评价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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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厂、二厂输水系统安全鉴定】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至少1项中型及以上水电站 (电站开发功能以发电为主) 勘察设计或大坝安全定期检查技术服务或输水系统安全鉴定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规模等级及业绩的成果评审材料等完成证明材料等内容,若合同中没有规模等级等内容,可采用政府官网截图或项目核准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政府官网主要指能源局大坝中心或水利部相关网址)。
8.财务要求:提供最近3年(2020-2022年)或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经营状况良好,不接受最近3年连续亏损或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29 17:00到2023-09-0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