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热电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深度调峰及负荷快速响应辅助技术研究示范招标公告(二次)
一、 招标条件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循环流化床锅炉深度调峰及负荷快速响应辅助技术研究示范已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2.2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循环流化床锅炉深度调峰及负荷快速响应辅助技术研究示范项目,包括外置换热装置本体及其辅助设备系统的供货、安装和试验等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施工工期75天,其中机组运行期间工期45天,机组停机之后施工期间30天
2.4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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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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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流化床锅炉深度调峰及负荷快速响应辅助技术研究示范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循环流化床锅炉深度调峰及负荷快速响应辅助技术研究示范】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与招标人存在诉讼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
9.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记录;
10.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12.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13.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及以上200MW等级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EPC总承包(业绩内容包含锅炉整套设备供货或火力发电机组外置换热器EPC工程)的业绩,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用户证明文件),未按要求提供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说明:已经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不用再购买,也不用再报名,原招标文件继续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内容同本次不同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08-28 10:00到2023-09-0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