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
2.2 建设规模: 内蒙古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呼铝电公司) 厂内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容量电解一厂 5.79MW(直流侧 6.9368MWp),电解二厂 4.45MW(直流侧 5.3534MWp),自备电厂 4.48MW(直流侧 5.36848MWp),总计容量 14.72 MW(直流侧容量17.65868 MWp)。
项目采用直流微网电解铝系统接入方式, 光伏的接入点为电解槽系列直流母线, 与公共电网没有直接连接, 整流机组作为中间单向隔离环节, 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额自发自用, 其中:
(1)电解一厂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装机容量为 6.9368MWp),地面部分采用峰 值功率为 580Wp 的 N 型单晶硅双面组件, 采用灌注管桩基础, 屋顶及车棚部分采用峰值功率为 580Wp 的 N 型单晶硅单面组件,每 26 块组件串联为一个光伏组串,项目地面和混凝土屋顶光 伏阵列采用固定支架方式,倾角分别为 37°和 10°,彩钢瓦屋顶及车棚采用平铺。设置 2 个 光伏方阵, 共配置 11960 块 580Wp 光伏组件、18 台 24 汇 1 和 2 台 16 汇 1 直流汇流箱、2 台 3MW 直流电能路由器和 2 台母线保护柜,输出直流 560V 就近接入电解一厂电解槽系列直流母线给电解槽供电,并设置 1 套计算机监控系统和 1 套视频监控系统。
(2)电解二厂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装机容量为 5.3534MWp),地面部分采用峰 值功率为 580Wp 的 N 型单晶硅双面组件, 采用灌注管桩基础, 屋顶部分采用峰值功率为 580Wp的 N 型单晶硅单面组件,每 26 块组件串联为一个光伏组串,项目地面和混凝土屋顶光伏阵列采用固定支架方式, 倾角分别为 37°和 10°, 彩钢瓦屋顶采用平铺。设置 1 个容量 5.3534MWp 光伏方阵, 配置 16 台 24 汇 1 直流汇流箱、 1 台 4.5MW 直流电能路由器和 1 台母线保护柜输出 直流 608V 就近接入电解二厂电解槽系列直流母线给电解槽供电,并设置 1 套计算机监控系统和 1 套视频监控系统。
(3)自备电厂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流装机容量为 5.36848MWp),采用峰值功率 为 580Wp 的 N 型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每 26 块组件串联为一个光伏组串,组件采用灌注管桩 基础, 光伏阵列采用固定支架方式, 倾角为 37°。设置 1 个容量 5.36848MWp 光伏方阵, 配置 15 台 24 汇 1 直流汇流箱、1 台 4.5MW 直流电能路由器和 1 台母线保护柜输出直流 608V 就近接 入电解二厂电解槽系列直流母线给电解槽供电, 设置 1 套视频监控系统, 与电解二厂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用 1 套计算机监控系统。
2.4 计划工期: 项目自合同签订后预计 75 日历天竣工。
2.5 招标范围: 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材料:甲供设备材料为光伏组件、电缆(包括:集电线路电缆、低压动力电缆以及辐照专用电缆等)、操作员站(服务器)、直流电能路由器及母线保护柜。除此以外全部设 备和材料均由投标人采购、供货, 投标人负责工程所需甲供及投标人采购的全部设备、材料的 装卸、保管、转运、二次倒运、开箱验收、保养、发放等工作, 负责设备、材料包装物的保管、 回收、装车移交。
(2)施工:项目为 PC 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并不限于呼铝电公司电解一厂、电解二厂、 自备电厂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光伏组件、智能直流汇流箱、直流电能路由器、母线保护柜 等设备基础及设备安装工程, 包括电缆沟建设施工工程、场区集电线路工程(含电缆敷设、电 缆终端头制作、电缆防火封堵、光缆安装及光纤熔接)、接地网工程、围栏工程、直流方案接 入工程(包含电解系列直流母线、整流稳控控制系统、通讯及唐铝、新铝 220kV 变电站侧通信、 远动及计量等设备、系统的接入、改造),负责工程涉及的余土外运,土方外购,屋顶光伏组 件支架基础制作安装, 构建筑物爬梯护笼、检修步道安装及及彩钢屋顶加固, 负责项目涉及的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以及为满足本工程投产发电所需的所有建筑工程, 负责进行项目工程所必 须的“五通一平 ”、地上附着物迁移(含苗木)、厂内杂草清除、基础换填及回填、场地清表、 道路修整、地上附着物恢复等, 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电源、施工水源、通信、弃土场以及临时围挡等施工临时工程(含施工过程中人员门禁、车辆门禁及视频监控等安防措施),负责厂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部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呼铝电公司智慧监控中心等整个工程项目的设备购置、安装及调试。
(3)调试、试运、测试:投标人负责项目所涉及全部的调试、试验、试运及检测等,包 括并不局限于桩基检测、电气设备试验(包含电缆、电气等设备的试验及其他特殊试验),系 统调试(包含运行前所有调试项目)、试运行、发电前检测、发电后试验,负责配合电解铝用 直流微网设备设备单体、系统调试、特殊试验, 配合设备厂家调试以及有关技术服务, 负责配合地方电网接入验收并根据其出具的意见完成整改,配合完成全部设备、材料的第三方检验。
(4)服务:投标人负责项目涉及的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等合法合规手续办理工作,负 责完成工程投产所需、消防、工程质量监督(含质量监督注册及检查验收、电力建设工程质量 监督验收)、防雷接地(含直流电能路由器、母线保护柜、汇流箱及光伏场区全站)、网络安全 等保测评等所有验收涉及的专项验收, 负责临时堆放场地的平整相关工作(费用已经含在报价 里面),负责完成项目消缺、培训、验收、竣工验收、最终交付投产及档案竣工移交,负责质 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等服务, 负责协助招标人按照《公司光伏电站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完成项目后评价工作, 负责项目通过行业达标投产验收工作。
(5)投标人开工前充分向招标人了解施工区域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否 则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超越招标人划定的道路 或临时场地边界造成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电缆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同时由于部分地面光伏涉及建筑砖渣回填料, 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换填或采取其他方式处理地基以完成引孔所产生的费用。
(6)工作界面划分
(6.1)设备界面
招标人所供设备详见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材料, 其余设备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组件支架、环 境监测系统、直流传感器、直流总加电流表、防雷接地、视频监控系统等以及满足光伏场区运 行的所有辅助材料、消耗材料(不局限于光缆、网线及通讯电缆等)、甲供设备之间的接线连 接、施工等均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 满足直流微网电解铝系统并入电解一厂 330kA、电解二厂 400kA 系列直流母线的供电要求。
(6.2)施工界面
土建部分:为满足本工程投产发电,所需的全部建筑工程均由投标人负责。
电气部分:以电解一厂 330kA、电解二厂 400kA 直流正、负母线与母线保护柜输出铝母线 汇集点(含汇集点焊接作业) 为界, 光伏场内及直流微网设备所有电气系统均为本标段投标人 范围;以唐铝、新铝变电站调度数据网交换机网口为界,光伏场内、直流设备所有通讯、远动 及计量等系统均为本标段投标人范围;以各整流机组就地控制柜、总控柜端子排、柜内交换机 端口至直流电能路由器端子排、柜内交换机为界, 全部电解铝用直流微网设备安装(含电缆敷设、接线)均为本标段投标人范围。
(7)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 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 但它对于本光伏电场的 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有利的, 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 也应由投标人提供, 其费用包括在总价。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2.6 其他: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如下:
3.2.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备承装三级和承试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3 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20MW 及以上光伏工程的类似施工投运业绩(证明材料须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内容页以及竣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并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 一级 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 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20MW 及以上光伏工程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页、能够反映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相关内容页以及竣工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证明文件)。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 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 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月 11 日 17 时(北京时间,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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