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公司二期2×35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五通一平施工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廊坊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枣林路66号,在一期工程西侧建设 2×350MW 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抽汽凝汽式汽轮机组;配两台 1222t/h 超临界中间再热全钢构架直流炉,同步建设湿法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满足环保要求。同时考虑在电厂建筑物屋顶配套建设屋顶光伏装置助力碳中和,并结合二期工程建设对既有热泵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实现供热、供冷双工况运行,为周边冷负荷用户提供冷源,把廊坊电厂打造为综合能源供给中心,满足城市日益发展的清洁集中供热需求。
2.1.2招标范围:本次“五通一平”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及控制点、道路及围墙、地下管线、穿路预埋管、电缆沟及路灯、五牌三图、LED屏设计制作、宣传展板设计制作、其他零星工程等。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施工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厂五通一平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9-04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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