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以北区域截污纳管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以北区域截污纳管工程已由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平发改投资【2023】77号、平发改投资【2023】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平阳水务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平阳县水头镇环城北路以北区域截污纳管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总投资1919.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50.06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1)受纳居民间数1373间,截污受纳人口近期约0.58万人,远期约0.68万人;近期污水总量约为0.12万m3/d,远期污水总量约为0.19万m3/d;(2)污水出户管:UPVC管De110-De160为14530米;(3)雨水出户管:UPVC管De110为6865米;(4)污水管:HDPE管DN200-DN500为6751米;(5)雨水管:HDPE管DN300为2250米;(6)φ200塑料井:1373套;(7)φ315塑料井:1373套;(8)φ700检查井:219座;(9)φ1000检查井:40座;(10)成品玻璃钢化粪池:349座;(11)开挖修复面积:21154平方米。建设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污水管主要 2.3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 3.4拟派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更换手续办理完成后)担任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