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宁市城镇道路改造项目第一标段,已由东发改投资﹝2022﹞71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编号为:ZSG0302G230824001001002,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
2.2建设 2.3工程性质:改建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东环路、滨河北路、纬四街、万鹿沟老道等道路,总面积33122平方米,包括绿化和亮化;改造小金桥,面积1200平方米。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349,855.48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4日。施工总工期33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如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时,按其所投标段号由小到大标段选定) 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 招标控制价 1 改造东环路(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561952.78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05月至2023年0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条形码、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资料员1*人(*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以“信用中国”( )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档案,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项目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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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