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哈密2×100万煤电项目钢结构间冷塔EPC总承包(C标段)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天山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
2.2.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第一台机组:2025年10月26日。
第二台机组:2025年12月26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钢结构间冷空冷系统和钢结构间冷塔的设计、供货和建筑与安装工程,循环水泵房、制氢站建筑工程。钢结构塔、空冷塔内散热器系统、管道系统及其它全部辅助系统的所有设备及材料供货,包括散热单元、散热单元支撑系统、清洗系统、膨胀水箱、地下水箱、充水泵、补水泵在内、管道系统的冷却塔塔内冷却系统的全部设备部件。取得起重机械、压力容器等许可证及使用证,通过环保、水保、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验收(随全厂验收)以及特种设备的验收。间接空冷系统的单体、分系统试运工作以及配合整套试运工作,本项目结决算、达标投产及创优配合工作,以及直至通过竣工验收的所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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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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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间冷塔EPC总承包(C标段)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为表凝式间接空冷系统设备的供货厂商,同时具有如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采取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为表凝式间接空冷系统设备的供货厂商。牵头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2)联合体应具有有效的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联合体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须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5)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联合体成员只能与一个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配套的至少1座钢结构间接冷却塔间接空冷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的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本项要求)。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个)。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8-23 11:07到2023-08-28 17:00。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9-1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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