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福建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白马港湾坞镇。南距福建省会福州约90公里,北距浙江省温州市约190公里,东部面海,西部为闽北南平地区。本工程在三都澳海湾内,位于福安市白马港湾坞镇,属福安市辖。厂址位置原是湾坞乡二期围垦垦区,面积为6037亩,是福安市中远期规划中的重工业区。
2.2机组容量:一期工程2×600MW国产燃煤机组(3#、4#),二期2×660MW国产燃煤机组。
2.3计划工期:本项目合作意向期为三年,总服务期36个月。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年度合同履约期内招标方业务部门提前两个月对投标方前序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得分在85分及以上时双方可进行合同续签,得分在85分以下时招标方有权拒绝续签合同。每年合同到期后续签的条件为投标方服务满足招标方要求。若投标方在过去一年履行服务期间无法满足招标方要求,则招标方有权不续签。若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方要求续签合同,投标方不得拒绝续签,否则视为违约。
输煤系统C1皮带至C18皮带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保洁部分计划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至2026年8月31日(36个月);码头、卸船机及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检修、保洁部分从2024年2月1日开始至2027年1月31日(36个月),具体时间由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检修维护项目(三年)项目的各项工作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输煤系统设备设施(包含安全设施)运行及检修维护定期检修、维护、临修、抢修项目及所辖设备卫生保洁等工作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扫描件):
3.2.1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要求(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①合同扫描件②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对应合同的用户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内容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材料):
3.3.1近5年内(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总容量1200MW及以上发电厂输煤设备设施运行(含卸船机)业绩,且连续执行合同至少2年;
3.3.2近5年内(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总容量1200MW及以上发电厂输煤系统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含卸船机)业绩,且连续执行合同至少2年;
3.3.3以上两项业绩若均在同一项合同内,分别计算。
3.4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行为:3.6.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为进一步严格供应商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规范投标行为,现公布常见不良行为(见附件1:供应商常见不良行为告知函)。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31日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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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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