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电除尘器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自30%资本金自筹+70%商业融资,出资比例为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除尘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淦田镇。
2.2建设规模:建设两台100万千瓦级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配套码头工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3建设工期:暂定为2023年11月份浇灌第一方混凝土,建设工期24+3个月,以集团批复的里程碑节点计划为准。
2.4设备名称:电除尘器设备
2.5招标编号:CWEME
2.6数量:4套
2.7技术规格:型式:干式、板式、卧式;型号:待定,除尘效率:设计煤种≥99.89%;校核煤种1≥99.89%;校核煤种2≥99.89%除尘器处理烟气量:见专用部分出口烟气含尘量:≤20mg/Nm3(标态,干基,含氧量6%;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投低温省煤器);≤20mg/Nm3(标态,干基,含氧量6%;设计煤种及校核煤种;不投低温省煤器)
2.8交货地点:华银株洲2×100万千瓦扩能升级改造项目工地指定的现场。
2.9交货期:1号炉2024年8月30到货(暂定);2号炉2024年10月30日(暂定),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的约定为准。
2.10供货范围:电除尘本体、电除尘器电控设备、程控系统等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2.1近10年具有2台套600MW等级或以上燃煤机组电除尘供货或EPC或EP的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3.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9月4日17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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