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阿里马攸桥检查站0.7MWp光储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西藏阿里马攸桥检查站0.7MWp光储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总装机容量0.7兆瓦。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选用550Wp单晶硅组件1274块,直流侧装机总容量为0.7MWp。系统拟采用400V电压等级就近并网,为“自发自用,余电储能”的发电模式,储能系统采用51.2V400Ah电池模块,储能装机容量1.5MWh。检查站每个房间配套增加一套制氧机及加湿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项目不分标段(包),全部工程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监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
投标方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及组织均由投标方负责。
2.1.3计划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时间由发包人通知确定。
2.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国家能源集团及龙源电力相关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0.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或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