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638国道庆元县景庆交界至照田圩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200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庆元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1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初步设计线路总体为东-西走向,起点位于庆元县与景宁县的分界处,与638国道景宁段在景庆隧道中相接,两县相接采用长隧道(景庆隧道 2950m,其中庆元境内 2117m)联通,起点桩号为K0+000,经张村乡、贤良镇、五大堡乡,终点位于五大堡乡照田圩附近,与已建成的 638 国道兰溪桥段(原 326 省道)相顺接,终点桩号为K26+361.536,路线全长约26.36公里。沿线共设桥梁4391m/32 座,隧道约12223米/12座(含特长隧道4205米/1座),公路停车区1处、桥隧养护管理站1处,全线总投资为20.0325亿元,建安费为16.2922亿元。
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具体如下:(1)起点-贤良段(K0+000-K12+980):一般路段采用 10m,其中库山村穿村路段(K6+810-K7+333.962)采用12m,桥梁宽度9.5m,隧道净宽10米;(2)贤良-终点段(K12+980-K26+361.536):路基宽度 12m,桥梁宽度11.5米,隧道净宽 12 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本次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实施范围为起讫桩号K0+000-K14+826.808,K20+586.808-K26+361.536,路线长度约为20.602km,推荐方案主要结构物有长隧道约3203m/2座(其中景庆隧道2117米,张村隧道1086米),中短隧道约4815m/9座,桥梁总长约3808m/26座,大桥约3315m/20座、中桥约493m/6座,涵洞、通道约599.3m/39道,平面交叉14处,公路停车区 1 处、桥隧养护管理站 1 处,具体以设计图纸为准。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总投资费用约为14.66亿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为11.70亿元。2.2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工期
2.2.1标段划分:638国道庆元县景庆交界至照田圩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1个标段,即第EPC01标段。
2.2.2招标范围
2.2.2.1勘察设计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起讫桩号K0+000-K14+826.808,K20+586.808- K26+361.536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含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工程、桥隧养护管理站等房建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溪、改路等)及相应的附属工程】等所有内容的勘察设计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图的补勘补测、施工图设计(含房建工程装饰装修、施工图变更设计和机电工程补充设计)、交通组织方案、施工图预算、BIM的开发及应用、工程量价格清单及专题报告(包括根据相关规定需要开展的为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等的编制、调整和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等。
2.2.2.2 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起讫桩号K0+000-K14+826.808,K20+586.808- K26+361.536范围内的公路工程【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工程、桥隧养护管理站等房建工程(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装饰装修等)、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溪、改路等)及相应的附属工程和临时设施】等的施工完成、机电工程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
2.2.3计划总工期:44个月(1338日历天)。
2.2.3.1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附属工程按发包人要求的进度提交施工图设计图纸,目前已完成本项目定测详勘工作以及定测、详勘外业验收;
(2)收到设计咨询审查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 15天内,对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含施工图预算)。
2.2.3.2施工工期: 40个月( 1215 日历天,自监理人签发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工期);
2.2.3.3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2.3.4缺陷责任期:(1)公路工程(公路机电除外)和房建工程: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2)公路机电工程:12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2.2.3.5保修期:(1)公路工程(公路机电、房建工程除外)同缺陷责任期;(2)房建工程详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公路机电工程:24个月(自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开始计算,其中其中LED光源保修期为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设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所有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承担施工任务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其他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勘察或设计等工作;多个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3投标人(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4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提供网页截图),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位、或初步设计单位、或初步设计咨询单位、或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除外),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 8 月 18 日至2023年 8 月 25 日。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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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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